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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蠢笨的女人,说她羞怯吧,她却能干出第一次见面就将他打晕带回家的大胆行为,可说她果敢,她却又做这种隐晦而含羞的举动,要不是他聪明绝世,换谁能明白她的心意。
只是,她越是这样,他越发拒绝起来会有些棘手。常言道,只有感情深铁杵磨成针,只要感情深不喝酒也真。
她对他这样用情至深,他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彻底让她放下呢?果然他还是得赶紧走才是。
心想着,温绰暗自神伤叹了口气。
果然有时候太聪明也不好,会庸人自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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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煎饼实在太多,沈窈慢条斯理的只吃了一个半,便撑得不行。
想了想,沈窈决定把剩下这半回去带给程见书家养的小狗金豆子吃。
习惯性取出了荷包中的薄荷香叶含在了口中,葱叶的香辛味便很快在嘴中淡了去。
程见书则摇头晃脑着看不下去:“多此一举,吃都吃了,早怕味儿你不吃不就得了?”
要不上次打赌输给了她才被迫吃的,他是真的对葱一丁点好感都没有。
听说沈家好像也只有她喜欢生吃这大葱卷饼,该不会她才是她爹捡来的那个吧?
他越是这样吊儿郎当,沈窈就越不想看他乐得自在,有些人好像天生就是这样,天生一开口就有种想让人给他来上两拳的欠揍。
所以她当即改变了主意,把剩下的那半带着葱的煎饼,趁他没注意一股脑按进了他手中没吃完的糯糕里。
“现在糯糕也有葱味了,你吃是不吃?”
程见书哪想到她做这么绝,目瞪口呆完也干脆仰起脖子宁死不屈。
“不吃!打死我也不吃!”
嘴上硬嚎着,心里却在想,其实把被葱污染的那小块去掉,剩下的也应当不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