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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辰轩招招手,要了一杯咖啡。“是吗?你找我到这里来干什麽?”
“我打算把这个酒吧卖掉了。”程启思说,“秦颜死以後,我并不想再开张。但是後来,我发现这整条街都是热闹的商业街,偏偏有这麽一间酒吧夹在中间,终年漆黑一团,非常奇怪,就又找了人来营业了。反正,也不需要我操心,利润也不差呢。中途,有好些人问我卖不卖,我都说不卖。”
“那你现在为什麽改主意了?”
程启思又倒了半杯酒,加了半杯冰块,一口喝干了。“为什麽?哪来这麽多的为什麽?我又不需要怀念秦颜了。我喜欢她,但没爱过她。我杀了她,但那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怜悯。我没有什麽对不起她的。这个道理我一直都懂,但我一直都解不开这个结。毕竟……”他摊开手掌,看著自己的双手,“是我用这双手……放在她的脖子上,扼死了她……”
锺辰轩的眼光,思索地停留在他的手上。“为什麽你要扼死她?为什麽不用别的方式?”
程启思有点愕然。“为什麽?我不知道。大概是因为她戴著一条很适合用来扼死人的围脖?这样不会留下我的指纹?”
“扼死并不是最舒服的死法。”锺辰轩说,“找个重物,对准她的後脑一击。或者,打碎一个酒瓶或者杯子,用碎片插进她的心脏。你是警察,你自然应该知道哪一种死法会比较轻松。”
程启思非常不快地说:“在那种情况下,我没有思索的余地!”
“对,你是没有思考的余地。”锺辰轩含著笑,慢悠悠地说,“因为男人用手掐死女人,看著她在自己手里咽下最後一口气,那可是很有成就感的,也是很有胜利感的。不,我不是在开玩笑,我说的是真的。而且,有些东西可是真有遗传的,你相信吗?你的祖父,我现在更可以肯定,他当年一定是用手掐死你的祖母的……掐死这个他认为对他不忠的女人!”
“当”地一声,程启思夹著的一块冰,落在了地上。他怔怔地盯著锺辰轩,说:“你提这些做什麽?你真的想旧事重提?你觉得揭我的疮疤很有趣麽?”
锺辰轩耸了耸肩,喝了一口咖啡。“抱歉,我有时候刻薄了一点。”
程启思忽然冷笑了一声。他喝得不少了,不仅脸发红,连眼睛都是通红的,几乎像是要烧起来。“只是‘刻薄了一点’?你真以为只有你才会说这些刻薄话?好,既然你要揭我的底,那我也揭揭你的底。”
他取出了一张照片,推到了锺辰轩的面前。锺辰轩看了一眼,就说:“你对那面镜子还是没放弃啊?”
“我一直相信只要肯做下去,就没有什麽会不成功的。”程启思的声音里,隐隐地带著一丝得意的调子。他也确实有理由得意──想尽办法,总算从那个铁公鸡的嘴里挖出了他想知道的秘密。“我不仅知道了这面镜子原本是属於一个断头女王──简?格雷的,还知道了一件更重要、几乎是决定性的事。”
锺辰轩盯著他。“什麽事?”
程启思笑了。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那甚至是一种满足感,一种知晓了一切之後的满足感。“那面镜子根本不是你所谓的同事赵所长买的。它是你从李彼德手里买下来的,因为你是中国人,所以他记得非常清楚。”
听到“李彼德”三个字,锺辰轩的眼神略微地变了一下。他把椅子向後面挪了一点,把自己更深地藏到了阴影里。“还有呢?”
“多著呢。”程启思也往椅子上一靠,他觉得自己的脑子里发昏,整个人就像是飘在云端上一样。“知道了这一点,我就开始回想那封信。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那封信上所写的内容,我都还记得。信上说,是赵所长本人得到了那面镜子并转送给卓嫣的,但是──事实上得到镜子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你。这一点,你没有办法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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