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二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4章 斗虫儿(第1页)

爱德华·摩根与伊芙·李的婚礼,在马掌望台举行。名副其实的高朋满座。

庄园的草坪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深绿色的草地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绒布般的光泽。临时搭起的白色帐篷在草坪上排开,帐篷顶上的三角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长桌一字排开,铺着浆洗得笔挺的白桌布,上面摆着银餐具和插满鲜花的水晶瓶。空气里弥漫着烤牛肉和新鲜面包的气味,混着草坪被割过之后留下的青涩香气。

瓦伦丁的居民们自发送来了各种东西,有人抱来一筐苹果,有人提着一篮刚出炉的馅饼,有人扛着一整条熏火腿,火腿用麻绳系着,挂在肩膀上,油光光地晃荡。他们穿着各自最好的衣服——有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领带有些歪了;有人穿着干净的工装裤,裤线熨得笔直;有人穿着部落传统的服饰,彩色的布料在阳光下格外扎眼。他们来帮忙搬桌子、摆椅子、布置花束、端菜送酒,顺便蹭席吃。华人、黑人、印第安人、爱尔兰人、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有几个看起来像是从东南亚来的面孔,在草坪上穿梭往来,有人用英语打招呼,有人用粤语喊了一嗓子,有人只是笑着点点头。

丘吉尔站在帐篷边缘,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雪茄叼在嘴角。他的目光从草坪上扫过去,从一张脸移到另一张脸,从一群人移到另一群人,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数什么。他看见两个华裔老太太正蹲在帐篷后面的临时灶台旁边包饺子,手指灵巧地捏着面皮,旁边站着一个印第安人,正在好奇地看着,嘴里问着什么,老太太抬了抬手,给他比划了一下,那人点了点头,试着捏了一个,歪歪扭扭的,老太太笑了,拍了拍他的手背。他又看见一个黑皮肤的汉子和一个白皮肤的小伙子坐在一起,两个人面前各摆着一盘烤肉,正在用叉子互相指来指去,像是在争论哪一块更嫩,旁边一个穿长裙的姑娘正从中间伸手过去,拿走了一块,两个人同时回头看她,她笑着跑开了。

丘吉尔把雪茄从嘴角拿下来,弹了弹烟灰。他看了很久,然后对旁边的罗斯福说了一句:“你确定这是美国?”

罗斯福靠在轮椅上,手里端着一杯柠檬水,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翘着,眼睛里带着一种“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的笑意:“这是马掌望台。芬恩的地盘。他这里一直都是这样的。”

丘吉尔没有再问。他把雪茄叼回嘴里,目光又落回草坪上。

还有比他更诧异的人。

雷洛身后跟着三脸懵逼的龙根、邓肥、串爆。四个人站在草坪边上,手里各端着一杯汽水,杯壁上凝着水珠,在阳光下反着亮光。雷洛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忽然停住了。他的眉头微微皱着,下巴朝某个方向抬了抬,有些不太确定地对李祖说:“喂,阿祖……我看那两个老头儿有点儿眼熟啊……抽雪茄那个……”

李祖瞟了一眼,见怪不怪地点了点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英国首相啊……你觉得眼熟大概是因为你学英文的时候会看英文报纸——你看他们仨就没感觉眼熟。”

他说的“他们仨”是龙根、邓肥和串爆。三个小鬼正齐刷刷地张着嘴,目光跟着丘吉尔那只夹着雪茄的手移动,像是看到了什么只在报纸上见过的生物走进了现实。龙根的手在裤腿上搓了两下,不知道是紧张还是热;邓肥的嘴张着,半天没合上,汽水杯在手里歪了一下,洒了几滴在他鞋面上,他没低头看;串爆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盯着丘吉尔的脸,像是在对照报纸上的照片——照片里那个叼着雪茄的人确实跟眼前这个一样胖,一样圆,一样叼着雪茄。

雷洛为了学习英文,确实是订了两份报纸的,《china mail》和《hong Kong daily press》,也就是《德臣西报》和《孖剌西报》。这两个算是香港本土英国主办的最主流的英文报纸。香港沦陷之前,丘吉尔和罗斯福的照片刊登频率非常之高,雷洛每天翻报纸的时候都会看到,时间久了,那张脸就刻进脑子里了。龙根他们没看过,因为他们不认识英文。虽然没看过,但不耽误三个人目瞪口呆——一个英国首相已经够吓人了,旁边那个坐在轮椅上的是谁?

龙根咽了口唾沫,声音有些发虚,目光在罗斯福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开,像是在找一个足够安全的落脚点:“呃……首相旁边那个……”

李祖正在别扭地整理自己的领结。他从来没打过领带,领结更是头一回戴,那玩意儿勒在脖子上,像一条拴狗的绳子,怎么转都觉得不对劲。他扯了扯领结的边角,又拽了拽领口,发现越拽越紧,啧了一声,把手放下了。文静姝看着他抓耳挠腮的样子,忍不住上前帮他整理领结。她的手指灵巧,捏着领结的两端轻轻调整了一下,又在他后颈按了一下,让领口的弧度更服帖。李祖终于空下手来,舒了口气:“那个是美国总统罗斯福。他大学的时候就跟我爸认识了——应该能算是发小?关系上可以这么理解吧……我也不太确定算不算……”

他歪着头想了想,手指在裤腿上敲了两下:“我爸跟威廉叔叔还有富兰克林叔叔,都是十几岁就认识的朋友——跟龙根你们仨差不多,铁三角来的。”

邓肥闻言看了看串爆,又看了看龙根,心里高呼“我特么何德何能啊”。他的嘴张了张,又合上了,汽水杯在他手里攥着,指节泛白,他低头看了一眼,发现自己还没喝,赶紧灌了一口。

串爆一脸懵逼地问道:“呃……威廉先生我认识,三姐的老爷嘛……那个富兰克林又是谁……”

龙根照着他后脑勺就是一个爆栗,力道不轻不重,但串爆的头往前一栽,汽水洒出来半杯,洒在他的鞋面上。龙根的声音带着一种“你这问题也太蠢了”的无奈:“痴线啦你!鬼佬名字和姓是分开的吗!罗斯福是姓,富兰克林是名啊!白痴!”

热门小说推荐
无所谓,龙会出手 - 宴不知

无所谓,龙会出手

1.白昭华十七岁生辰这日,意外发觉自己活在一本书里。 书里的这晚,身为他爹义子的主角听到他身为假少爷的秘密,被他的手下灭口。 好消息:主角没逝! 坏消息:废柴主角因此练就神功,回来复仇了! 原书主角道出白昭华的假身份,仅一掌让他显出原形——一条蛇妖。 这就是白昭华书里的结局,第一个死于主角之手、使其初显锋芒的炮灰反派,死后原形被当作蛇妖烧成灰渣,平日厌他恨他的全过来跺一脚,他那生身爹娘连个骨灰都没捞着。 原书主角从此声名大噪,并借白昭华的“妖丹”一次次突破,最后成为一方至尊…… ——没人知道,仙界早已崩塌重建,仙君们纷纷转世给上边腾地儿,白昭华便是其一——世上唯一的神龙。 他为他们取下龙角,却被更改命格不得好死。 原书里,多年后主角逆袭上天,有神仙发现神龙其实是被阴差阳错地误杀,而主角吃了神龙金丹才步入仙途,竟一笑了之,还将神龙原本的名号给了主角…… 白昭华:“……都给我死!!!” 起初,上界神仙下去查看,那纨绔少爷正在桀桀桀冒着坏水……很符合命格安排,遂放心。 然而一段时间后……睚眦必报的小白龙什么时候成了这么多人的白月光?! 还、还杀到了他门口! 2.某天,原书里的早期反派与终极反派相遇了。 郁长霖:这里早该被毁灭(阴暗地爬行) 白昭华:你能行吗?(忧愁而鼓励地爬行) 郁长霖:…… 后来。 白昭华:“龙性本淫,我只不过交几个好看朋友,你何必摆脸色!” 书里断情绝爱、一生腥风血雨的大魔头当夜白了头发。 受:万人嫌到人见人爱的纨绔少爷、本体白龙(白昭华) 攻:魔头+醋王【不是原书主角】(郁长霖) *非真假少爷梗,受就是真少爷。 1.受很拽,觉醒后也不会走感化路线,一路拽到底 2.受知道大多神仙妖魔的转世,一路“迫害” 3.对受有箭头的人很多,真香火葬场的也有。攻会单箭头很久,从要改天换地的魔头变成一心想创死所有“狐狸精”的妒夫...

天才医道 - 小鱼儿酱

天才医道

当他把未婚妻命在旦夕的爷爷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时,得到的却是她家人的各种嫌弃。当看到未婚妻子和别人牵手出现在面前时,他明白了,只有他当真了而已。\n唐宁,师从道医传承,遵循医道本质,在坚守心中信仰的修行路上,却意外的卷入各种纷争,亿万家产?你想多了,志不在此。倒是你想要他的命,那就只能说抱歉了。\n这是一个青年谱写自己精彩人生的故事。...

官道之庶子的逆袭 - 木子李排行二

官道之庶子的逆袭

身为私生子的苏木,刚刚公考过后被亲生父亲为了家族的利益劝说放弃入职,最后威逼不成,把苏木调到最偏僻的西北省中最穷的乡镇,准备让他在哪里蹉跎一生,看着一群马上就要退休的同僚们摆烂的生活,苏木决定把这个贫困乡的帽子给摘掉,然后努力往上爬,争取有一天回去狠狠的打那个名义上父亲的脸。......

混沌神针 - 木子末末A66

混沌神针

飞云大陆莫家是首屈一指的丹药世家,十六年前,家主夫人生下一子,取名莫天。但是,因为他身患绝症而自幼经脉尽断、痴傻无智,使他受尽了世人的白眼。十六岁那年,因见不得母亲终日以泪洗面,他悄悄摸到祠堂上吊自杀,却因绳索腐朽断裂而掉落地面,被尘埃中的神针插入脑海自动认主,从此,为完全治愈绝症,他杀仇敌、斗魔兽、收鬼奴、斗天仙......

婚后,宠她上瘾 - 舞九

婚后,宠她上瘾

秦书知陪沈奕琛从低谷到东山再起,眼看就要结婚,他的白月光却回国了。她怎么也没想到——沈奕琛会为了周思妍的一个电话就在生日当晚把她一个人抛弃在山顶不管。他说:“生日而已,年年都有,少过一个怎么了?”秦书知心灰意冷,果断提出分手。——妈妈说:“一个优质的丈夫,第一条就是要温柔体贴……”所以,当她看到那个行为举止体贴又温......

嫡女华第 - 彩田

嫡女华第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书名:嫡女华第作者:彩田魏晋之际,士族柄政,人物风流兰陵沈氏,高门华第,贵盛无比穿越得了个沈氏长房嫡女的身份,光鲜亮丽背后,生存环境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