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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于斐这个问题,连嘉煜也被噎得一愣。
他靠在车门上,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忽然觉得有点意思。他本来以为这就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子,随便几句话就能套出他想要的信息。结果对方不仅认出了他的车,还反手抛回来一个问题——一个他自己都答不上来的问题。
什么是女朋友?
他没谈过。他怎么知道什么是女朋友。
活了二十多年,身边来来往往的人不少,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让他觉得需要去定义“女朋友”这个词。甚至连需要用“朋友”这个词去定义的人,都寥寥无几。那些贴上来的、凑近的、想借他上位的女人、男人,他看都懒得多看一眼。张芃说他这样最好,先天爱豆圣体——长得帅,没花边新闻,家世拿得出手,最符合当下女性审美取向。也是因为这个特质,他接商务的考察期一般都比市面上其他艺人短得多。品牌方看到他的背调报告,干干净净,比打印纸还白,二话不说就签了。
可当于斐问他“什么是女朋友”的时候,他愣了一下,发现自己竟然真的答不上来。更让他不爽的是,他居然在一个傻子面前丢了面子。连嘉煜想都没想,直接把这笔账算到了蒋明筝头上。毋庸置疑,这傻子肯定是被那个狡猾的双面人教成这副……一点傻子样都没有的讨厌样子。
“不知道就算了。洗你的车,帮我拿个凳子,我在这儿看着。”
他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不耐烦。
于斐本就心思敏感,又有蒋明筝和车行的人教过,知道客人不耐烦的时候不要多问。他点了点头,转身去拿了一张折迭凳,放在一个既不影响洗车、又方便连嘉煜“监工”的位置,然后才去拿清洗内饰的工具。
说是监工,连嘉煜倒也没认真看。他坐在那张折迭凳上,翘着二郎腿,目光虽然是朝着于斐的方向,脑子里却早就飘到了别处。他被那句“什么是女朋友”的反问问得烦躁无比。
上周他参加了发小的婚礼。作为伴郎,也作为新郎新娘共同的朋友,看着两个人站在台上交换戒指,他是真心替他们高兴。可一想到这俩,一个二十三、一个二十四就结婚了,他总觉得怪怪的。虽然他见证了俩人从初中就开始早恋,也当了这么多年二人间史蒂夫,看着这俩一路走到现在,但他还是有种他们在过家家的错觉,就像小时候他演他们俩的儿子,一个演他爹一个演他妈。
尤其是原萦站在台上,拿着那束捧花,贼兮兮的目光锁定他的时候。连嘉煜后背一紧,脑子里警铃大作,他太熟悉这个眼神了。上次她用这个眼神看他的时候,他被骗去当了她们公司年会的抽奖嘉宾,在台上站了整整四十分钟,抽了二十多个奖项,最后还要跟每个中奖者合影。从那以后,他看到原萦露出这种表情就条件反射地想跑。
所以当那束花朝他飞过来的瞬间,他想都没想,一拳把它打飞了出去。
捧花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越过好几桌宾客的头顶,越过一个正在倒酒的服务生,越过一个目瞪口呆的小朋友,精准地砸进了坐在台下的他哥怀里。
全场安静了两秒。然后爆发出哄堂大笑。有人吹口哨,有人拍桌子,连司仪都愣在台上,张着嘴不知道该接什么话。连嘉煜站在台上,保持着出拳的姿势,自己也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己能打那么准,他老妈在台下还偷偷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这算什么,变相和他老妈一起催婚他哥?
靠!早知道当年就该去练棒球。
而他哥隋致廉呢,面无表情地低头看了一眼怀里那束被砸得有些散架的捧花,脸上依旧是那副不悲不喜的无所谓表情。他没有皱眉,没有尴尬,甚至没有抬头瞪他一眼。他只是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理了理西装的衣领,然后接过司仪递来的话筒,声音平稳得像在做季度汇报:
“感谢新娘原萦小姐的捧花,也感谢我弟弟这一记精准的长传。作为今天的受邀好友之一,我代表所有未婚男士表个态——我们会珍惜这份好运,也会将这份幸运传递下去。”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语气自然地转了个弯,“当然,今天的主角还是我看着长大的原萦小姐和闫惜皑先生。所以,让我们一起举杯,再次祝福我们的新娘新郎。”
紧接着,隋致廉放下话筒,举起了香槟杯。在他的带动下,司仪也回过神来,引导全场宾客一起举杯。他甚至还记得在说完之后,朝台上的新娘微微颔首致意,然后才坐下,把那束捧花妥帖地放在了桌面上,花头朝外,像是摆一件展品。
婚礼结束后,连嘉煜以为这事儿就这么翻篇了。直到两周后,他去他哥家蹭饭,进门换鞋的时候,余光瞥见客厅茶几上摆着一个花瓶,里面插着一束干花,粉白色的玫瑰已经脱水风干,颜色褪成了温柔的复古色调,被细心地修剪过枝叶,扎成一个松散的花束,安静地立在花瓶里。他走近一看,认出那束花上还系着原萦婚礼的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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