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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礼貌吗?!”
“你敢这么调侃你老板?!”
戚思韵立马举双手投降:“灯光!对!绝对是灯光太亮了,晃眼!我眼花了!”
“嗯!对!就是灯光!”毕兰春连忙点头,一脸认真,“我发誓,我刚才眼神清澈,心思纯正,绝对没乱想!”
“对对对,肯定不是你,是灯光的事儿!”戚思韵憋着笑,连连附和。
“不是我……真不是我……就不是我……”
毕兰春嘟嘟囔囔,脑袋一低,脸埋进领口,耳朵尖红得像要滴血。
她再也不敢抬头看台上那个戴着金冠、手握权杖、整个人像在发光的男人了。
从小到大,她没谈过恋爱。一个都没有。
不是她不够好——恰恰相反,是太好了。
太耀眼,太强势,太有背景。
想追她的,排长队,但敢开口的,一个都没有。
条件太悬殊,人容易怂。
你一个普通男孩,看着她爹的名字出现在财经杂志封面,再看看自己工资单,话到嘴边,自己先咽回去了。
她呢?也没人敢表白,连送花的都怕被她爹的安保队当人贩子绑了。
所以,她的恋爱观?全靠追剧和网文撑着。
她分不清自己现在这心跳算什么,也不知道这种傻笑还能持续多久。
索性,鸵鸟心态,管他呢。
嗯……当鸵鸟,最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