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二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分卷(109)(第2页)

等他做完这些,银河的末端果然从巴沙特的尸体转移到珠子上,乍一看好像珠子本身发射出的光芒。天色就快要转白,罗恩火速将巴沙特的墓地复归原样,开始检视这颗神秘的珠子。他尝试着再一次重启熄灯器,这一次,银河没有熄灭,而是在他眼前闪出一道剧烈的闪电。经过项链的精神洗礼,罗恩下意识以为自己会立刻昏过去,然而并没有,他在清醒的状态下产生了幻觉,好像自己成为了巴沙特,在点着烛火的幽暗房间里被猛然冲出的大蛇攻击从睡衣口袋里掏出魔杖,魔杖尖射出紫色的光芒视野剧烈摇晃被震倒在书桌底下颤抖地伸出手,奋力地抠出书柜底部的一样东西画面就在这里猝然消失了。

罗恩站在原地缓了一会儿,才意识到银河不见了,天色已经渐渐转亮。书柜底部的东西书柜底部尽管不明白为什么熄灯器能使自己看到巴沙特生前的记忆,他还是果断朝巴沙特故居跑去。如果没猜错,巴沙特在生命最后也要从书柜底部抠出来的东西,应该就是这颗被她带进坟墓的珠子。

他再次跑进巴沙特的书房,趴在地上查看书桌后方的书柜。巴沙特的屋子虽然简陋,书柜却异常高大,占据整整一面墙壁。书柜上的藏书大多因猛烈撞击四散在地,唯有最底部的逃过一劫。罗恩将底部保存完好的书籍尽数搬开,终于发现端倪:书柜的底部比上层都要高,所以大部分的书都是横放的,其中压在最底下的一本却怎么都搬不动,罗恩仔细查看,才发现它只是一块伪装成书本模样的空心木盒,木板正面有一个圆形的凹槽,罗恩将那颗珠子镶嵌进去,木盒啪嗒一声打开,盒中放着厚厚一叠羊皮纸,纸上赫然是巴沙特的字迹。

只见羊皮纸的第一页上写着几个闪烁绿光的大字:《佩弗利尔家族史》。

☆、chapter134 暴风雨前的宁静(1)

《佩弗利尔家族史》魔法世界著名的历史学家巴希达巴沙特女士生前想做的最后一件事,竟然是梳理佩弗利尔家族的谱系。罗恩心里有无数的猜想,比如巴沙特会否在书里隐藏了其他线索?她临死前拼了命也要保护的东西,真的就是这本书本身吗?

然而这确实只是一本尚未寄出的手写稿。算算时间,假如巴沙特没有被大蛇攻击,如今它大概已经成功在魔法世界出版,霍格沃茨的教授们可能会在课堂上介绍它,然而这些都没来得及发生,罗恩成为了这本书的第一个读者,此刻他多希望赫敏在这里,聪明的女巫总能在二十分钟内掌握理论书的结构框架。

或许他应该反推看看。罗恩突然意识到,伏地魔没有任何理由谋害巴沙特。所以是因为这本书吗?因为这本书里的某些内容?可是伏地魔不可能提前预知巴沙特会研究出什么,除非

除非他本人就与佩弗利尔家族脱不了关系。他担心会引火上身,才会在得知巴沙特的研究方向后就贸然起了杀意。这个想法令罗恩浑身战栗,会是这样吗?没错,只能是这样,自从伏地魔的权力渗透进魔法部,食死徒行事已经愈发猖狂,由于在《预言家日报》上发表文章批判魔法部的腐败,霍格沃茨已经有两名教授被暗杀,对此食死徒们没有打算掩饰,霍格沃茨内部也心知肚明。然而巴沙特不一样,伏地魔不仅派出自己的心腹,还特地将现场伪装成自然死亡。除此之外,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伏地魔也没有再派人来寻找这本书,显然,他在乎的不是书的具体内容,而是这本书不被任何人读到。

所以结论昭然若揭。伏地魔本人与佩弗利尔家族有关,甚至就是佩弗利尔家族的成员。记忆中零散的片段渐渐组合成整体没错!这样一切都说得通了!伏地魔之所以相信死亡圣器的故事,是因为他就是佩弗利尔的后人。他一定是在霍格沃茨读书的时候,就了解到冈特家族与佩弗利尔家族之间的渊源,意识到母亲留下的戒指就是复活石,才会如此渴望夺回老魔杖和隐形衣。因为在伏地魔眼里,这本就是先辈留给他的遗产,是其高贵身份的证明等等,可是隐形衣是哈利的爸爸留给哈利的,这是否说明,波特家族也与佩弗利尔家族有联系,伏地魔与哈利实际是远亲?

梅林。邓布利多早就知道伏地魔与哈利的血缘关系吗?所以才把熄灯器和《诗翁彼豆故事集》交给他和赫敏,指望他们两个帮助哈利了解真相?好吧,所以又是这样,这又是一个邓布利多不能直接告诉哈利的故事。至于邓布利多交给哈利的那个神秘的金飞贼,自然会在某个他们谁也不能预知的关键时刻发挥它的作用经过这么多事,罗恩已经明白自己无需理解邓布利多的全部计划。他小心地将书稿包裹起来塞进裤腰里。他不确定戈德里克山谷是否留有伏地魔的眼线,所以最好是趁天色还早,尽快赶回猪头酒吧。

鉴于有求必应室已经成为霍格沃茨内部唯一的避难所,猪头酒吧又是有求必应室与通往外界的唯一出口,阿不福思早已停了生意,还在大门上安了只有在翻倒巷才能买到的咬人锁。咬人锁通主人性情,能够通过对话识别来者的身份,寻常的复方汤剂可骗不了它。罗恩回到猪头酒吧,惊喜地发现有求必应室里的学生正在这里吃早餐,大家很快在餐桌前聊了起来。

霍格沃茨已经停课了,很多有来头的学生都回家了。弗雷德说,我们这段时间都没离开过有求必应室,反正阿不福思会为我们准备吃的。那对食死徒兄妹在拼命找我们,可是我们不能出去。邓布利多生前曾告诉所有da成员,一旦霍格沃茨被食死徒控制,我们必须死守有求必应室。

有求必应室一次只能满足一个许愿人的愿望,只要前一个许愿人还待在房间里,外面的人即使知道召唤规则也无法进入,da成员们就是利用有求必应室的这一属性,才让食死徒们束手无策。

热门小说推荐
乡村绝色村姑 - 可乐仔

乡村绝色村姑

蘑菇屯依山傍水,山美水好。傻子李大壮和嫂子相依为命!种菜养鱼,农业发家,打造原生态有机山庄。风味小吃,地方特产,弘扬舌尖上的美食。上古医术,起死回生,养生治病,华夏小神医美名扬。......

大明求学日常 - 黑糖茉莉奶茶

大明求学日常

预收《大唐第一女官》、《大宋第一女帝》求收藏(文案在最后)————江芸芸一觉醒来,成了扬州江家不受宠的庶子。生父不仁,嫡母不慈,兄长出色但寡恩,弟弟嘴毒又心坏,姐妹人美心事多,连自己都要被当成礼物送给贵人,女扮男装的马甲岌岌可危。江芸芸选择去读书。她去拜师时,所有人都以为这位不起眼的庶子会被骂回家。不曾想,这位庶子不仅成功拜师,后来又一路高歌,从扬州解元到京城会元,最后成了大明最年轻的状元。只这位状元仕途坎坷,人人都笑他不懂为官之道。因为不知天高地厚,所以被贬去贫瘠的琼州又因为直言皇庄不公,又被扔到荒凉的兰州所有人都等着这根硬骨头低头求饶,却不料她以一场奇胜重新回到繁华的京城。那一日,太子殿下亲自站在城门口迎接。多年之后的江芸芸成了人人倾羡的帝师,内阁最年轻的阁员,大明最别出心裁的首辅,直到女子身份骤然暴露,朝野震惊。陛下让她低头认错,入宫为妃便既往不咎。江芸芸辞不授命。有弟子问她为何。“因为我没有错。”“我虽为女子却也有鸿鹄之志,嫁人生子非我所愿。”“我虽为孤光微萤,却也愿化作满天星河。”排雷:女主搞事业为主。有人单向箭头女主成长系,从小到老,科举到官场【参赛理由】【鱼跃龙门后来居上】女主穿越到一个女扮男装的庶子身上,通过自己努力努力读书,逆流而上,最后考上状元,奋发向上,最后超越自己身上的一座座大山,最后名留青史,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预收一:历史系学生陈婉一觉醒来,成了掖庭七岁的小奴仆。她的母亲人前小心翼翼,人后癫狂疯魔,夜夜在她耳边低语。你本是高门贵女,如今惨状都是拜她所赐。那人位高权重,所以你好好读书你要为上官家族报仇,要杀了她。“杀谁。”陈婉越听越耳熟。“武则天。”陈婉眼前一黑。十四岁那年,她千辛万苦通过女官选拔,正式站在至高无上的帝后面前。“你叫什么名字?”皇后站到她面前,抬起她的下巴,语气含笑。“上官婉儿。”陈婉盯着她唇角的珍珠出神,心中是掩饰不住的激动。朝野皆知,内廷有一位女官,为陛下利刃,左右朝局,人人敬畏。起初我只想靠近她,见证这段波澜壮阔的女帝历史,再后来我想着帮她一下,弥补历史所遗憾的,到最后我站在她身边,看着她接受万人朝拜,坐上心心念念的位置,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早已在这段历史中。女帝:“这个位置,男人坐得,我自然也坐得。”。陈婉:“若是女人也在这局棋上,中原逐鹿,胜负未分。”预收二:人生大起大落不过如此。好消息是赵端穿成了公主。坏消息是她爹叫宋高宗。面对军队接连大胜,朝廷却一意求和,赵端愤怒了,一脚把便宜老爹踹下去。滚开,让我来。...

狼王 - 心如鸟飞

狼王

我已经死了……如果你能看到这行字。老板娘那白嫩的小脚丫,我只是看了一眼,之后就一路疯狂带火花。越来越疯狂,越来越离谱,越来越不可思议!直到我自己把自己弄死!...

捡你回家来宠我 - 米黄色的面包

捡你回家来宠我

薛银银是一个喜欢宅在家,喜欢DIY的小女人,有一天竟然捡了一个大帅哥回家。庄岩辉是集团的总裁,霸道,冷酷,心中只想找到儿时救过自己的小女孩,万万没想到自己最困难的时候被薛银银捡回了家。不仅捡了,还捡了两次!来吧,咱们结婚!啊!为什么?缘~分.........

我的传奇日志 - 摆渡翁

我的传奇日志

我的传奇日志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我的传奇日志-摆渡翁-小说旗免费提供我的传奇日志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陆队今天又在高冷 - 瑰玉

陆队今天又在高冷

六年前,魏清颂失约,从陆景明的世界销声匿迹。陆景明发了疯似的将棠州翻了个底朝天,红着眼坐在她家旧居门前,不眠不休守了三天。三天后的陆景明脱胎换骨,将她从他的世界中彻底抹去。“魏清颂?不认识。”再相见时,无人之处,他将她抵在墙角,眼尾猩红,咬牙切齿:“你还敢回来?”再后来……“魏清颂,你过来。”“魏清颂,你抱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