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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鸣钦不在乎沈渡白到底喜不喜欢魏斯明,他只是有些心疼魏斯明,心疼那个只要给他一点光他就能捧出整颗真心的笨拙beta。
“其实还有一个彩蛋来着,”魏斯明放下可乐,垂眸敛目,还是那身黑色毛衣,温热的水汽和柔软的棉麻让他看上去像漫画里温柔强大的主角。
“当时其实我准备过要告白的,”
九年以前,魏斯明只是个连网都没上过几次的小屁孩,他不知道告白具体是什么流程,难道要像书里那样准备一大束玫瑰在众人围观下单膝下跪吗?
可是他买不起玫瑰,也没有那么多朋友能来围观。
于是他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了一个当时对他来说真的很贵的礼盒,还有一个上面刻着一匹骏马的徽章。
武侠小说和神话故事里都说好马配好鞍,勇士也理所应当要配这世界上最迅猛的骏马,他觉得自己不是勇士,但也甘愿做一匹温顺的好马。
礼盒里还放着魏斯明给沈渡白写的68首诗。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要给他写诗,大概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我当时最拿得出手的东西,现在回头看其实那些诗应该也写的很烂,”
“不是的,”岳鸣钦反驳他。
那是少年饱含着爱意写出来的诗,是世界上最贵的黄金都比不上的无价珍宝。
后来沈渡白要准备出国,还要打竞赛,留在学校的时间变得很少。在寒冷的冬日凌晨,魏斯明等了一个星期才见到了那辆熟悉的迈巴赫,他鼓起勇气跟在车尾,追了好长一截路。
司机答应他会把这个礼盒交到沈渡白手中,他说真是可惜,恰好沈渡白生了病,只有这次没有来。
时至今日,魏斯明也不知道这个礼盒到底有没有真的交到沈渡白手中。
“后来有一次戚琳翻了我的日记,然后在餐桌上当着全家人的面说我有早恋的倾向,”
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传到了学校,广播站的喇叭里通告:
“XX班魏斯明,请到校长办公室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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