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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大彪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意识像沉入一片温水,渐渐地,他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一抹棕色——那是他关于菲菲的记忆。
说起来,菲菲这条狗到底是什么时候来的,他也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好像自己当兵前就有了,是二表哥军军送给女朋友的礼物。一只纯种的母泰迪,毛色是棕色的,也有人管那叫巧克力色。那时候军军刚当上空少,工资很高,据说买的时候花了大好几千。
可菲菲在姑娘家只待了三个月,二人就分手了。这条狗自然也就还给了二阿姨家。
寇大彪记得,自己第一次见菲菲,是在外婆家。那天他、二阿姨、还有外婆三个人在外面一起逛商场。那天的阳光很好,商场门口人来人往。他第一次看见那条小狗——小小一团,被二阿姨捧在手心里,毛茸茸的,像个会动的玩具。他当时心想,这小东西还挺好看。
可好看归好看,脾气是真不小。
二阿姨一路上都把菲菲抱在怀里,他凑过去想逗逗它,结果换来几声奶声奶气却充满戒备的咆哮。那小眼神凶的,好像他欠它八百块钱。他试了好几回,每回都被凶回来,只好讪讪地缩回手,嘴里嘟囔一句:“这小东西,脾气还挺大。”
后来外婆和二阿姨要进商场,商场不让带狗,便把菲菲交给他照看。他记得菲菲虽然不情愿,小身子扭来扭去地想挣脱,但二阿姨一走,它就老实了。它乖乖地贴在他脚边,一步也不肯远离,小身子紧紧挨着他的裤腿,偶尔抬头看他一眼,又迅速低下头去。他当时就在想,这狗还挺聪明,知道主人不在的时候跟着熟人,倒也不是完全不认他。
再后来就是他退伍之后的事了。军军结了婚,老婆怀了孕,菲菲就成了那个家里多余的存在。
二阿姨虽然不舍得,还是决定把菲菲送到别人家寄养。一开始送到同事家,菲菲去了之后不吃不喝,情绪很不稳定。后来又换了一个同事,依然还是如此。最后二阿姨无奈,只能试着把菲菲送到了他们家。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条价值不菲的泰迪狗竟会来到自己家。
他记得那天自己就跟母亲吵了一架。他强烈反对无缘无故地家里多一条狗,父亲当时也反对养狗,毕竟家里就那么点地方,人都不够住,哪有狗住的地方?可父子二人的反对最终还是没能拗过母亲的坚持——毕竟这个家买汰烧都是靠她,她才是家里真正当家做主的人。
菲菲来的第一天,二阿姨把它放在地上,它吓得当场就尿了一摊,地板上一大片水渍。狗粮、笼子、宠物沐浴露、吹风机,连同菲菲的家当,都被一一带到了家里。
二阿姨走的时候蹲在门口摸了又摸,眼眶红红的,嘴里念叨着“乖乖的,听话”。菲菲缩在桌底下的笼子里,一声不吭,就那么蜷着,眼睛却一直盯着门口的方向。
他站在旁边看着,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感觉——那是别人不要的东西,可那又是一条活生生的命。以前他并不会把狗当回事,可此刻二阿姨和菲菲之间的那份情感,他又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
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也彻底颠覆了自己之前对狗的认知。
以前他知道狗能听懂人话,会做一些动作,比如坐下、握手、捡球之类的。可现在他家的菲菲让他彻底明白了什么叫通人性。
它从不会把尿撒在家里,哪怕再急,它会自己叼着狗绳跑到你面前,用那双黑溜溜的眼睛看着你,尾巴摇得像个小马达。你要是没注意到它,它会把绳子蹭到你手上,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说:“快点快点,憋不住了。”
每天早晨,菲菲像个警察一样准时守在父亲床边。寇大彪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菲菲和父亲成了最好的朋友。父亲半边身子不利索,穿衣服笨拙得很,一颗扣子要扣半天,刷牙洗脸也要折腾好久。菲菲从来不催,就蹲在旁边看着,像个监工,又像个跟屁虫。父亲挪一步,它就跟着挪一步;父亲停下来喘口气,它也停下来坐着等。
等父亲吃完早饭,菲菲就知道时候到了。它会蹦蹦跳跳地跑到鞋柜旁,叼起那根磨得发亮的狗绳,尾巴摇得整个身子都在扭。父亲戴上那顶旧帽子,拄起拐杖,一人一狗便开始了一天的日常。从二楼到一楼,十几级台阶,父亲要一步步挪很久,菲菲就在前面等着,时不时回头看一眼,嘴里发出一声轻轻的“汪”,像是在说:“慢慢来,不急。”
寇大彪有时候站在窗口看他们下楼。父亲坐在楼下小花园的石凳上,掏出那台过时的半导体,调到戏曲频道,滋滋啦啦的声音传得很远。菲菲就趴在父亲脚边,耳朵一动一动的,偶尔抬起头看看四周,又趴回去。
除了奶奶,父亲对谁脾气都很大,动不动就摔筷子骂人。唯独对菲菲,他从来没有发过一次火。寇大彪想,或许一开始也不是这样的。只是日子一天天过去,父亲生病前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早就没了联系。每天陪在他身边最久的,竟是这条当初他极力反对养的小狗。他们几乎形影不离——一个走不快的老人,一条不着急的狗,坐在楼下的小花园里,听着那台过时的半导体,一坐就是一整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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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大彪迷迷糊糊地在心里算了一笔账——菲菲几岁了?
现在眼瞅着就到一五年了,这狗好像是零五年,还是零四年就在军军那儿了。这么一说,岂不是已经九岁多,快十岁了?
他隐约记得听人讲过,狗的一年相当于人的七年。那十岁的狗,换算过来就是七十岁的老人了。他以前没当回事过,可现在掰着指头一算,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难怪呢。这两年菲菲的精力确实不如以前了。以前听见“走”这个字,它能从笼子里弹射出来,原地转好几个圈,尾巴摇得跟直升机螺旋桨似的。现在它也会兴奋,但跑几步就开始喘,舌头伸得老长。前几天他留意到,菲菲吃东西的时候,嘴里好像缺了几颗牙,嚼狗粮的速度比以前慢了许多。不过看模样倒看不出老——皮毛还是棕亮棕亮的,眼睛还是黑溜溜的,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一团移动的巧克力。
如今再一算,菲菲来到这个家也六年多了。这六年,不管自己是凌晨通宵回来,还是晚上九十点到家,只要门锁一响,菲菲永远第一个冲到门口迎接自己。
虽然自己一直“死狗”“死狗”地喊它,也从不管遛狗,喂食,洗澡的事。可他心里不得不承认——这条当初别人不要的狗,早就成了这个家的一员。是他的家人。
就这样半梦半醒地睡着,寇大彪迷迷糊糊觉得窗外的天色渐渐亮了起来。他睁开眼,屋里还暗着,但窗帘缝隙里已经透进一线灰白的光。他轻轻翻了个身,侧耳听了听隔壁——母亲那边没什么动静,呼吸平稳,看来还睡着。
他悄悄起了床,脚踩在地板上,尽量不发出声响。套上昨晚搭在椅背上的那件旧外套,轻手轻脚地洗漱完,便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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